全国人大代表高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抓好乡村振兴发展

发布时间:2021-03-09 16:58 来源:国际商报安徽 作者:许霞 阅读次数: 字体:【  
2017年12月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残联党组书记高莉就相关建议接受了记者采访。


高莉表示,“十三五”时期,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但仍要看到各类返贫致贫风险依然存在。“在这一新的阶段,相对贫困仍将存在。因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发展仍是未来扶贫开发和农业农村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此,高莉提出四项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政策衔接机制;三是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四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
高莉认为,当前,部分脱贫户发展能力较弱,边缘户抗风险能力较差,各类返贫致贫风险仍然存在。建议将有返贫风险的已脱贫户和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监测对象,加强动态监测预警,精准掌握监测对象情况,实施针对性帮扶,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从源头防止返贫致贫。
“即结合脱贫攻坚的完成情况和乡村振兴新的目标要求,做好政策衔接,系统地全面梳理评估现行脱贫攻坚政策,探索将现行扶贫政策转化为促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支持部分扶贫政策扩面提标。”高莉建议,推动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转变,让帮扶政策向边缘困难群体倾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高莉还建议,公共财政要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财政资金要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等,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
高莉觉得,各级政府应当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制度。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高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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