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5 10:00 作者: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皖残联办〔201892

 

各市残联:

现将《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182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加强对本级和所辖县(市、区)残联统计业务培训,做好本级残联数据的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及时、有效;同时,对下级残联填报的各项事业数据及时进行检查与审核。

二、各市残联在数据上报提交后,若涉及退回修改的,须填写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变更请示单(详见附件1),经市级残联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省残联办公室统一处理。

三、宿松县、广德县本年度将分别归属安庆、宣城市审核填报(今后如无变化,不再另行通知)。

四、各市残联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问题,请及时与省残联对应业务处室统计人员联系(详见附件3)。

五、各市残联务必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数据采集平台”上报快报、年报、台帐等报表:快报统计起止时间为201811930,快报上报时间为20181024日前;年报及台账统计起止时间为2018111231,年报上报时间为2019110日前,台帐上报时间为201915日前。同时,市级残联在年报报送时一并将《业务数据上报审核确认单》(详见附件2)传真上报至省残联办公室。

联 系 人:鹿媛媛

联系电话:0551-6299947262999455(传真)

 

附件:1.安徽省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变更请示单

2.业务数据上报审核确认单

3.安徽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分工联系表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815    

 

附件.doc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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