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皖残联办〔2018〕92号
各市残联:
现将《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18〕2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加强对本级和所辖县(市、区)残联统计业务培训,做好本级残联数据的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及时、有效;同时,对下级残联填报的各项事业数据及时进行检查与审核。
二、各市残联在数据上报提交后,若涉及退回修改的,须填写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变更请示单(详见附件1),经市级残联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省残联办公室统一处理。
三、宿松县、广德县本年度将分别归属安庆、宣城市审核填报(今后如无变化,不再另行通知)。
四、各市残联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问题,请及时与省残联对应业务处室统计人员联系(详见附件3)。
五、各市残联务必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数据采集平台”上报快报、年报、台帐等报表:快报统计起止时间为
联 系 人:鹿媛媛
联系电话:0551-62999472,62999455(传真)
附件:1.安徽省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变更请示单
2.业务数据上报审核确认单
3.安徽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分工联系表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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